欢迎光临明明房产!    加盟明明 | 招贤纳才 | 收藏本站 | 扫描二维码
最新公告: 国庆放假通知
您所在当前位置:主页 > 独立经纪人 >独立经纪人(兼职业务员)条例
独立经纪人

常用链接useful Links
独立经纪人(兼职业务员)条例
2014/7/17 11:22:23
发布人:heiyu

1、提供完整的个人信息及家庭信息,将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在公司备案。

2、业务员属兼职性质,不发薪水,不受上班时间约束,在公司规定的每日900——1700时间内,可随时来公司办理业务事项,但来公司里办理业务事项时,需填写业务办理申请单,公司将提供相关的配合工作。

3、业务员租赁或买卖成交后,需将每个经纪业务的合同复印件、佣金确认书复印件报公司留存备档。

4、业务员收取佣金需先交财务保管,在办完交易、户口、物业交割等等一切手续后,公司将佣金的95%发放,同时扣除佣金应当承担的税收。

5、业务员以公司的名义成交的业务而收取的佣金,未交公司,一经发现,公司将取消其为我公司独立经纪人资格。

6、业务员如若有未通过公司自行所做的经营业务活动,则由业务员本人自行承担所有的责任,一切与明明房产无关。

7、业务员的笔、纸、名片等等自备,用公司的业务资料另行付费。

8、公司对兼职业务员的一切工作有监督权与最后决定权。

9、兼职也作为公司一员,要维护大局,在与本规则无冲突的情况下,公司的其它规则也起相同作用。

10、此条例尚属试行,公司可视情况提成比例等可作适当调整。


上海明明房产经纪有限公司

2011121日    

友情链接
网上备案 明明房产法律顾问-王斌律师

Copyright (c) 2002-2010 Shanghai Mingming Real Estae Broker Co.ltd          沪ICP备12041412号-1


公司地址:控江路1500弄3号楼半地下室办伴中心3R88室共享空间

(江浦路4号口出来,沿控江路朝东走,过控江路桥,桥口就到,左边联创设计门口)


公司邮箱: mmfc@51mmfc.com                 明明合同邮箱: mmht2007@163.com    

电话:021-65188818     


技术支持:黑羽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