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明明房产!    加盟明明 | 招贤纳才 | 收藏本站 | 扫描二维码
最新公告: 国庆放假通知
您所在当前位置:主页 > 培训专区 >婚前购房婚后办证 是否夫妻共同财产
培训专区

常用链接useful Links
婚前购房婚后办证 是否夫妻共同财产
2010/4/18 0:00:00
发布人:admin1

 我2004年7月以我的名义买了套房子,贷款由我自己偿还。那个时候房产
证还没有办好,2005年3月我结了婚,但这时房产证也没有办好。从我买房
到装修,我老公没有拿出任何钱,到现在要办房产证了,是不是应该把我
老公的名字写上去?如果写上去的话,万一离婚,房子属于婚后共同财产
吗?他有权分割吗?如果不写上去的话,离婚后是不是他就没有权利分割?



孙小姐



【解答】



    在上海市审判实践中,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
款,产证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该房屋仍为其个人财产,按揭贷款为其个人债
务。



    婚后配偶一方参与清偿贷款,并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



    因此,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为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
为个人债务。对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
还。



    对于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其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
同出资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
未归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但对于首付款和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
方出资和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若配偶方同时有证据证明,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
有的前提下进行出资的,则虽然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宜认定为夫妻
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按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其按揭贷款债务为
共同债务。



    但在分割共同所有的房产时,对于存在当事人出资数额比例悬殊,且
婚后确未共同生活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较短等情形的,也应一并考虑,可
参考当时的出资比例对房产进行分割,而不宜拘泥于各半分割。



    但是如果您把老公的名字写到房产证,那么您老公就成为该房屋的产
权人之一,离婚时,就不可以认定该房屋属于您的婚前个人财产。

友情链接
网上备案 明明房产法律顾问-王斌律师

Copyright (c) 2002-2010 Shanghai Mingming Real Estae Broker Co.ltd          沪ICP备12041412号-1


公司地址:控江路1500弄3号楼半地下室办伴中心3R88室共享空间

(江浦路4号口出来,沿控江路朝东走,过控江路桥,桥口就到,左边联创设计门口)


公司邮箱: mmfc@51mmfc.com                 明明合同邮箱: mmht2007@163.com    

电话:021-65188818     


技术支持:黑羽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