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讯大申房产讯(编辑 何以轩)一线城市、大都汇、魔都、高房价已然成为上海的代名词,央行降息、沪上调普宅标准、放宽公积金申贷条件等一系列的微刺激给2014年楼市注入一剂强心针。
沪商品房成交年末翘尾,商品房买卖合同签售激增,随之而来的是很多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本期《律师房谈》特邀王媛媛律师解读如何看懂商品房买卖合同,怎样规避“霸王条款”带来的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律师嘉宾:江苏朗华律师事务所王媛媛律师
房谈主题:律师解读如何规避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
腾讯房产: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很多人往往是被销售牵着鼻子走,让签哪就签哪。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有哪些条款是需要特别注意的?
王媛媛律师: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一般来说要注意以下条款:首先,应确认商品房的基本情况,即商品房所在建筑物主体结构、商品房所在位置、层数,商品房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共有建筑面积、层高各为多少。
另外,还应注意开发商有关房屋质量和保修责任的承诺;其次,需注意所购买的商品房是否有抵押,解除抵押的条件和期限;再次,应明确所购买商品房计价方式和总价款、付款方式、逾期付款违约责任。
最后,应注意商品房的交付条件、具体何时交付及逾期交付违约责任,开发商何时与购房者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应认真、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切忌未全面了解情况下草草签字导致日后产生纠纷,损害自身权益。
腾讯房产:遇到购房合同中的“霸王条款”应该如何处理?
王媛媛律师: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有些开发商会在政府提供的主合同外与购房者对商品房买卖合同做补充约定,并且不与购房者协商一致,开发商单方面对双方权利义务进行约定,有些情况下,这些条款未遵循公平、平等原则,会限制购房者权利。
购房者在购房合同中遇到“霸王条款”应积极维护自身权利,要求开发商对“霸王条款”的内容进行解释,如果有异议应要求开发商进行修改和变更,不要轻易签订,否则,可能会对自身权利造成极大的限制。
如果已经签订“霸王条款”,而这些条款明显违背公平原则或购房者受到欺诈或因重大误解签订了“霸王条款”,购房者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如果涉及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等,那么这些“霸王条款”是无效的。
来自:大申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