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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委托的必要性
2005/3/18 0:00:00
发布人:admin1

1. 工商局、房地局文件规定:如没有签代理合同,房源张贴、登报、上网等等都是不允许的,查到一件罚款一千元。
2. 签委托是对双方的认可,国外每个房子都是签代理委托合同的,而且都是独家委托的。
3. 签了委托全体业务员认为有了一定保障,20多人都会竭尽全力帮你寻找,大大加快了成交速度。
4. 公司会认为有了保障,会自己出钱帮你刊登各类报纸、电视、登录到各种网上,这样房东可以选择更多更好的客户。
5. 要求与业主签订委托书也是对该房源信息市场接受程度的认可,若严重脱离市场价格,中介商也不愿签订委托书,签了卖不掉也等于白签。
6. 对客户来说,签好委托之后由我们公司来操作的话对他的安全性有了保障,从价格上用我们的专业水平有了上升空间,从而保障了房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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