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公司员工工作报告的规定(06.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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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员工工作报告的规定
一、所有公司员工都要定期向指定上级做工作报告。
二、公司部门经理和店长定于每月25—30号向总经理作工作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一月内部门或门店工作情况、遇到的突发问题、工作中的经验和方法,本月工作总结、下月工作计划等等有关公司经营的问题。
三、各部门经理或店长的工作报告可以是自己写,也可以是部门或店面人员集体写出,关键是提出有利于公司的新措施,字数必须在200—2000字以内。
四、试用期员工自进公司之日起,半个月向指定上级汇报一次。
五、一般员工每个月25—30号向直属上级作工作报告。
五、工作报告与考核挂钩,不能按期完成者均以大过处分。
六、本规定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落实、督导。
明明公司总经理办公室
2006-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