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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24大户型保有税或开征 短期内或现“跳水”型房源
2007/1/24 0:00:00
发布人:admin1

2007年,为税烦恼的不仅仅是房产开发商,大户型房源的业主也将面临同样烦恼。昨天,建设部部长汪光焘在全国建设工作会议上表示,将全力扭转当前住宅供应与消费中的“贪大求阔”现象,通过“有区别的税收政策”等遏制盲目消费。 

    此前,建设部一位负责人在一次活动中表示,有关方面正考虑在住房保有环节征税,以防止“大户型”住房蔓延的情况。汪光焘是在23日召开的全国建设工作会议上作这一表示的。 

    “保有税”,实际上是物业税的一种,即按房地产的面积征税。这主要是针对户型面积偏大的房子收取一定费用,其目的在于鼓励购买中小套型、功能良好的住宅。 

    沪上知名房产专家蔡为民认为:“开征保有税是必然趋势,而且预计将在今年3月份配合《物权法》一并颁布。” 

    “我国人口众多,土地、能源、资源都很紧张,人均占有量极低,而城镇化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改善带来了较大的住房需求,决定了我国不能占用大量土地、消耗大量钢材、淡水和能源建设住宅,住房消费模式不能维持现状。”汪光焘说。 

    汪光焘表示,必须坚决扭转近几年来90平方米以下套型供应量占比不足20%的现实状况,制止部分企业追逐自身商业利益,片面供应“大户型”、哄抬房价的行为。他表示,要通过不断完善金融税收政策,支持合理消费,遏制不顾资源、环境的盲目消费。同时,积极发展二手房市场和租赁市场,引导居民适度、梯次消费。 

预测:144平米以上户型最有可能被征税 

    蔡为民认为,保有税全面开征的可能性相对较小,有可能会采用分梯段征收。对于征收保有税的房型面积,他表示,在“新国八条”中对普通住房与非普通住宅的界定标准以120平方米为“分水岭”,同时允许地方政府有20%的弹性空间,因此,可以预见,在144平方米以上的户型征收物业的几率为100%。 

    而对于120-144平方米之间的户型,蔡为民认为,需要看中央界定非普通住宅的标准是否按照地方上20%的弹性空间,因此,这个面积段的房源征收保有费的机会也比较大。90-120平方米之间的房源,由于是为了满足基本居住需求,因此,有可能会被免掉保有税;而90平方米以下的房源,肯定会被免掉保有税。 

影响:或致房价“跳水” 

    对于税费的征收标准,蔡为民认为,按照我国台湾物业税的征收标准来看,144平方米以上的房源,每年收取的税费将有可能在房屋总价的0.8%-1.5%/年。 

    蔡为民指出,在大户型保有税征收前的一段时间内,部分投资者出于避税的考虑,很可能会将大户型房源抛出,或将出现抛盘现象,而由于房源量的激增,短期内将有可能出现部分“跳水”的特价房。 

    目前上海在售新房中,约有65%的房源在120平方米以上。而如果大户型保有税真的开征了,大户型房源将有一定的降价空间。蔡为民认为,大户型房源的售价在今年将呈现15%左右的下跌,而到2008年下半年开始,由于小户型房源的增多,以及世博会的召开,上海大户型房源价格将呈现上升趋势。 

“9070”比例不得有“丝毫折扣” 

建设部要求严格、具体落实新建住房套型结构比例 

    针对当前商品住房供应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的情况,建设部部长汪光焘23日在此间表示,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新建住房面积占年度住房开发总面积70%以上的结构比例要求不得有“丝毫折扣”。各级城市要把新建住房套型结构比例分解到区域,落实到具体地块、项目。 

    据悉,今年6月份,建设部将会同有关方面,对各地新建住房套型结构比例要求的落实情况进行年度考核。 

    在23日召开的全国建设工作会议上,汪光焘表示,房地产市场调控尽管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一些突出问题仍未得到根本性解决,包括:商品住房供应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部分城市房价上涨仍然较快;部分地区住房保障制度建设滞后等。 

    “从目前情况看,国内房地产市场中存在部分地方政府过分依赖房地产增加财政收入、忽视解决困难群众住房等问题,因此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同时,更要注重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以合理引导和调控。”汪光焘说。 

    根据有关部门最新公布的数据,2006年12月份,全国70个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同比上涨6.3%,比上年同期回落0.8个百分点。2006年,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同比增长21.8%,低于同期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增幅2.2个百分点。新开工商品住房项目中90平方米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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